張小姐家住鶯歌,在亞洲大學就讀時結識了來自宜蘭的簡先生,兩人恰巧對藝術和戲劇有共同的興趣,在學時更因為選修藝術課程有了更多的交流機會。
交往5年的時間裡,經歷了畢業、服役和就業,雙方在歷經許多難關和低潮後認定了彼此,選定了111年11月16日到鶯歌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,並指定111年11月20日生效,且積極配合鶯歌戶所的訪問,從照片裡能感受到兩人結婚的愉悅心情,及不吝展現幽默搞笑的本色。
簡先生和張小姐表示,看到鶯歌戶所用心提供的拍攝造景真的很驚豔,感覺得到了更多的祝福,服務人員的親切服務也像是久違的朋友一般,讓他們自然而然願意多拍一些照片作為紀念。
鶯歌戶政事務所主任羅婷禾表示,新北市各戶所為擴大慶祝新人結婚登記,讓大家在人生最重要的時刻能留下美好的回憶,紛紛精心布置「結婚拍照專區」,歡迎大家來打卡。另外也提到民眾辦理結婚登記,一般會以結婚登記當日為結婚生效日,若民眾想登記結婚的日期剛好為國定假日,則可選擇提前3個辦公日內,親自向戶所申請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,例如接下來的元旦或農曆新年期間,提醒民眾可提前規劃預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