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女主角阮小姐孤身一人嫁來臺灣,好不容易取得準歸化國籍證明,也依規定喪失越南國籍,不料此時又被警方查緝吸毒,唯一能依靠的丈夫憤而向法院提起離婚判決,以遲遲無法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。自那時起阮小姐一直處於無國籍狀態,在臺灣生活毫無保障,其內心充滿驚恐與無助,殷切冀望戶政人員能幫她解開無國籍的窘境,成為中華民國國民,了卻一樁心願。
原來阮小姐在93年間與國人結婚,已育有1女,以外僑身分在台依夫生活,在100年10月取得準歸化國籍證明書、也在101年間放棄越南國籍。未料卻發生吸毒事件被列品行不端,又遭原配偶向法院提起離婚判決,造成阮小姐無法依正常程序申請歸化國籍,僅得依自願歸化方式申請。而自願歸化須有一定的財力,否則須透過親屬提具未再婚證明,來補強財力不足的佐證資料,才符合自願歸化之必要程序。
阮小姐很悲情地自述從喪失越南國籍到現在,很擔心萬一無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該怎麼辦?目前一直都很努力在臺謀生,又無親屬可幫她證明在臺未再婚,更囿於政府所規定的財力標準非其能力所及,因此,抱著一絲希望來求助。經本所和當地里長溝通聯繫後同意協助提供未再婚證明,全力指導阮小姐申請自願歸化手續,除此之外,好言相勸她雖然身處異地、舉目無親,但要珍惜身邊的人、事、物,也更要珍惜自己的人生。離開時還不時地向戶政人員道謝,阮小姐因我們誠心服務而感到溫暖。